关于开展“名医工作室门诊诊查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7 11:21
本文来源: 财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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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参考周边城市价格,从患者需求状况、人力成本、耗材成本等因素制定价格如下。
序号 | 财务分类 | 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拟定价格(元) |
1 | C | 110200002-2T | 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特需) | 次 | 200.00 |
2 | C | 110200002-3T | 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特需) | 次 | 150.00 |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患者自主承担。特此告知。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开平市中心医院财务股
咨询投诉电话:2371702
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
开平市中心医院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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